企业家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大有作为

--在2003年全国企业家活动日上的讲话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黄淑和
(2003年8月7日)

同志们:
  很高兴出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举办的2003年全国企业家活动日。首先我代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荣获2003年度创业企业家称号的企业负责人表示祝贺;向战斗在我国经济建设和企业改革第一线的广大企业家表示敬意!
  2003年全国企业家活动日的主题是"新机遇、新使命",这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也是对当代企业家开拓创新的要求。今年的企业家活动日是在全国上下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抗击非典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的时刻召开的,相信通过这次活动特别是对创业企业家的表彰,将会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广大企业家弘扬创业、创新精神,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借此机会,我讲三个问题。
  一、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国务院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决定设立了国资委党委,这标志着新一轮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拉开了帷幕,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新阶段反映在:
  第一,从过去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来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转向现在通过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资产多头管理、权责不一致、运营效率低下和资产流失等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国有企业出资人缺位问题日益突出。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但从总体上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仍然滞后,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的解决。党的十六大为此作出决定,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条例》的公布实施和国务院国资委的建立,从法律依据和机构设置上第一次实现了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离,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和出资人缺位的问题。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到位,为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重要的体制保证,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
  第二,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将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落实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推向全面、实质的操作阶段。过去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分散在政府多个部门,无人对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和保值增值真正负责。由于缺少行使出资人职责的责任主体,应由出资人履行的职责,包括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建立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都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次改革明确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责任。同时赋予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享有出资人的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和资产收益等权益,从出资人到位这个关键问题上进行了重大的突破。可以相信,随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落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都将会取得重大实质性进展。
第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进入规范运作、依法推进的轨道。《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公布实施,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也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界定了国有资产出资人与所出资企业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并强化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接受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所出资企业共同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必将大大减少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随意性和企业内部人控制的风险性,有利于保障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极具探索性、挑战性和艰巨性,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新使命。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辱使命,确保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肩负着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要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争取用三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基本建立起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健全中央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当前及今后几年,我们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当前的重点是抓紧研究起草与《条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和规章。二是抓紧出资人层层到位。重点是自上而下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主要是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和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四是推进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通过调整和整合,尽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五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抓紧建立完善一整套规章制度,特别是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尽快形成一套有效的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六是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办法的同时,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党建工作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企业家
  当今世界国与国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企业与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也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更多的优秀人才,谁就能在竞争中取得主动,赢得未来,立于不败之地。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机遇难得,人才难得。江泽民同志提出"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胡锦涛同志要求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人才意识。因此,我们必须把人才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一批政治素质高、全局观念强、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家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出资人代表;需要一批具有较高决策判断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协调处理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需要一批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运用先进科技能力、能够站在科技前沿的科技带头人;需要一支爱岗敬业、善于掌握和运用专业技能的技术工人队伍。从不断实现企业创新和有效整合资源的角度说,更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企业家。
  第一,打赢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企业家。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当前国有企业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正处在攻坚阶段,受传统体制长期影响形成的历史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改革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必然触及原有的利益格局。结构调整难免会涉及职工的下岗和再就业。要想始终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在改革中保持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就需要一批有胆量、有魄力、有较高领导艺术和驾驭才能、善于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企业家。
  第二,取得国有企业在国内国外激烈市场竞争中的胜利,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企业家。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科技开发能力有了明显增强。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经营机制不活,债务和社会负担沉重,富余人员过多,生产经营困难。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步伐不断加快;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对外开放的范围不断扩大,领域越来越广,这为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使国有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国内多种经济成份的快速发展,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也使国有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在改革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形势下,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需要一大批能够从困境中崛起、重振国有企业雄风的企业家。
  第三,做强做大国有大公司大集团,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企业家。培育和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国民经济的长期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近几年,通过市场引导和政策支持,中央企业中涌现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核心能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大公司大集团。我们的目标是,尽快形成30-50家主业突出、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能够与国际著名跨国公司比高低、论伯仲、相抗衡的大公司大集团。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相当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具有战略眼光、能够驾驭跨国大公司大集团的高素质企业家。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国有企业已经形成相当规模的资产。截止2002年底,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商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8万亿元。进一步发挥这些资产的作用。提升这些资产的质量,关键是要有一支具有战略重组能力、善于进行资源战略整合的企业家队伍。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需要大批企业家,也完全能够造就一大批优秀企业家。我们衷心欢迎和殷切希望有识之士到国有企业建功立业。
  三、着力创造和完善有利于企业家施展才华的环境和条件
  企业家作为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在生产力各要素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企业家的成长发展和充分发挥作用,需要企业家自身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要进一步形成有利于企业家创新、创业的机制,营造企业家能干事业、干成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企业家充分施展才华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从国资委来讲,我们要努力为国有企业创造一个引得进人才、留得住人才、用得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努力使国有企业成为优秀人才的聚集地。
  一是努力改善企业家发挥作用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在依法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的同时。要切实落实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使国有企业能够与各种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要通过完善有关法规和规章,进一步界定所有权与经营权,使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得到充分尊重和有力保障,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对具备条件的大企业大集团继续进行授权经营,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同时要继续争取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努力帮助国有企业减轻历史负担,全力帮助国有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一些难题。要推动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快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目前,国有企业既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也存在着激励不足的问题。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的规模和经营业绩脱节,水平偏低,使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难以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我们要下决心改变这种状况。要在严格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对完成资产保值增值任务、业绩优秀的经营管理者给予与其贡献相称的报酬和奖励。对从市场选聘的企业负责人,要参照市场价格给合运用年薪制、持有股权和股票期权等多种薪酬方式,形成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激励体系。
  三是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配置人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要尽快制定符合企业特点、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企业负责人选用标准,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评价体系,把党组织考察选拔企业负责人与出资人依法选派产权代表、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结合起来,采用内部竞聘上岗、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市场选聘等市场化配置方式选聘人才。适应国有企业进一步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选拔人才的渠道,大胆吸纳国际一流人才,充分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各类人才资源。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舞台很大,企业家在这个大舞台上完全可以大有作为。随着环境和条件的不断改善,企业家在国有企业这个舞台上一定能够更好地施展才干,成就事业,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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