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大会上的讲话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黄淑和
(2004年3月2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家、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对2004年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在榕城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荣获第三届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的同志们表示崇高敬意,向长期在我国经济战线和企业改革第一线辛勤工作的广大企业家表示诚挚问候!
  今年企业家活动日的主题是"维权、自律、创业、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这既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也体现了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面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任务,我国企业家要顺应形势,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企业家创业、创新和施展才华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20年前,福建省55位厂长(经理)共同提出"松绑、放权"的强烈呼吁,表达了我国企业家求改革、求发展、求创新、求贡献的愿望和心声。20年后,企业家面临的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得到认可和确定;二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为各种所有制企业相互竞争、共同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三是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使企业发展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四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quot;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维护公有财产权与保护私有财产权奠定了制度基础;五是国家实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使企业家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不断得到提升;六是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使企业的竞争环境、发展环境日臻完善。同时,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也为各类企业家施展才华提供了更大的舞台。
  面对这样良好的创业环境与创新环境,企业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方面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为祖国繁荣富强流汗出力,另一方面坚持锐意创新,使创新成为实现创业成功的动力源泉。在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日新月异的今天,企业家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保持创新热情,提高创新技能,完善创新制度。要善于学习新知识,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适应新形势。要加快推进企业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竞争的新优势,取得更快更好的新发展。
  二、在新形势下开展"维权、自律"工作,要与加强企业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是做好"维权、自律"工作的重要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新形势下,我们对维权的认识必须不断深化和更新。首先,我们不仅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要维护职工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要维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也要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对外信誉;不仅要善于在国内竞争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要善于在国际竞争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次,维权必须与自律有机结合。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职业道德,讲究职业伦理,增强诚信意识,树立契约观念,奉公守法,廉洁自律,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和企业家的人格魅力。此外?quot;维权、自律"还必须建立在加强企业法制建设的基础之上。不树立法制观念,不重视企业法制建设,维权无法实现,自律也难以做到。因此,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在我国企业面临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我们要特别重视加强企业法制建设。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法制建设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发展仍然很不平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还存在许多法律漏洞和法律风险。据统计,国务院国资委组建以来,仅去年5月到12月就收到中央企业报送的请求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65起,涉及82家企业,直接涉案金额85亿元,间接涉案金额250亿元,涉案金额之大,涉案范围之广,令人感到震惊。这些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但企业内部的责任不清,决策草率,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审核把关不严等,是其中重要的原因。这种情况在其他各类企业也普遍存在,反映出我们的企业在依法经营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制度控制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我们的企业和企业家面对来自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必须重视加强企业法制建设,不断增强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提高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保证企业在规范、健康的法制轨道上良好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国务院国资委在今年工作部署中,专门强调要建立"两个机制",即建立防范投资风险的出资人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防范经营风险的所出资企业的内部法律监督机制;同时还强调要搞好"两个结合",即企业法制建设要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与依法维护所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依法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国资委将率先在中央管理主要负责人的53户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并抓紧制定《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地方国资委继续推行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三、利用这个机会,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国务院国资委今年要做的九项工作:一是加快组建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力争再用半年时间完成省市(地)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组建工作,初步建立全国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二是抓紧制定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体系。三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除军工生产等少数企业外,其他国有大型企业,包括特大型国有企业要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股份制改革。四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大型国有独资企业进行建立董事会的试点。五是完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统计评价、企业负责人奖惩、任期考核、财务监督等制度,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起步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抓紧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方向和重点,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七是加快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年分离企业办社会的重点,着重解决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办社会的问题和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集团办社会的问题。八是切实做好企业关闭破产,重点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和军工、煤炭等行业,力争再用四年时间,基本实现国有企业由政策性关闭破产向依法破产的过渡。九是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探索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求,改进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建立和完善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新机制,继续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机制相结合的途径,进一步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推进具有时代气息和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
  各位企业家、同志们,企业家在变革中成长,企业在创新中发展,企业家的成长和企业的发展共同促进了国家的繁荣与富强。让我们继续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开创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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